Wed 26 Oct 2005
今天布丁長輩寫了一篇<響應政府愚行,本站為愉悅限制級>文章,看了之後也就跟著網址循到了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分級系統的說明。我認真地看了一下文中所講到的「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的規定:
電腦網路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有害兒童宜少年身心發展者,列為限制級,未滿十八歲者不得瀏覽:
一、 過當描述賭博、吸毒、販毒、搶劫、竊盜、綁架、殺人或其他犯罪行為者。
二、 過當描述自殺過程者。
三、 有恐怖、血腥、殘暴、變態等情節且表現方式強烈,一般成人尚可接受者。
四、 以動作、影像、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圖畫、攝影描繪性行為、淫穢情節或裸露人體性器官,尚不至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或厭惡感者。
五、電腦網路內容非列為限制級者,仍宜視其內容,由父母或師長輔導瀏覽。
其實我對這些看像是法律條文的東西一直都是抱有疑問的,舉例來說上面這第三條,「一般成人尚可接受者」,那「一般成人不可接受者」呢?而如果為了這些內容缺乏標準的規範,所以要求網站分級,或是之前的媒體自律,想要以道德勸說的方式來達成,那麼在<韓非子>五蠹篇中就已經知道不可行了: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為改,鄉人譙之弗為動,師長教之弗為變。夫以父母之愛,鄉人之行,師長之智,三美加焉,而終不動其脛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姦人,然後恐懼,變其節,易其行矣。故父母之愛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嚴刑者,民固驕於愛、聽於威矣。故十仞之城,樓季弗能踰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故明王峭其法、而嚴其刑也。布帛尋常,庸人不釋;鑠金百溢,盜跖不掇。不必害則不釋尋常,必害手則不掇百溢,故明主必其誅也。是以賞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罰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故主施賞不遷,行誅無赦。譽輔其賞,毀隨其罰,則賢不肖俱盡其力矣。
道德勸說網站分級可能就如廖董說的那樣不管用,「傷害不了任何人」,但是社會有這種想法想要推動,就其本意應當是好的。我就問了一下布丁長輩我該怎麼去選自己的分級呢?沒想到布丁長輩說:
- 「你只要援引一篇台灣新聞, 你就都有了」
這才讓我驚覺:對呀,色情網站就像火一樣,人人都知道這種網站危險知道要避開它、限制它。可是對於每天去接觸新聞媒體的人來說,他們有沒有想過這些新聞的「危害」呢?
讓我們先來看看中央社對某件社會新聞的報導「人倫悲劇醉父砍兒一死一傷 警方依殺人罪法辦」
… 陳姓男子平日嗜賭,今晨酒後持刀砍殺睡夢中的兩個兒子。隨母親改嫁的長子頸部中刀傷重不治…
再來看看聯合新聞網上面的新聞「醉父夜砍資優兒 2子,1死1重傷」裡面有這麼一段:
喝了一夜酒的48歲陳姓男子,以預藏大型水果刀,朝25歲的繼子頭部猛刺,第二刀插進頸部,造成繼子當場傷重休克。
而最「精彩」的可能莫過於東森新聞的報導了「人倫悲劇! 醉父砍殺二子 一死一重傷」:
因昨日深夜,陳嫌在家酗酒,遭繼子勸阻,懷恨在心,今天凌晨趁繼子熟睡,以預藏的大型水果刀,朝繼子頭部用力刺,第二刀插進頸部,造成當場傷重休克。
和繼兄同睡的次子,平日與繼兄感情很好,案發當時被驚醒,抱住父親,阻擋行兇,並奮力握住兇刀,造成崩裂的兇刀卡進傷口中,並大聲呼救「媽媽!爸爸殺哥哥!」,陳妻衝進房間救人,兩人奪下兇刀後,陳嫌逃逸,陳妻向119報案,並送醫急救,繼子因傷勢太重,宣告不治,次子仍在搶救中。
或許我不是屬於「一般成人」,所以對於一些新聞網站上的暴力敘述,我都覺得過於細節。拿中央社的報導來說,我覺得那就已經夠了。可是聯合報還要加強一下,跟你說有「頭部猛刺」,再來個「第二刀插進頸部」。更離譜的是東森新聞,後面還有更「寫實」的細節,不但有「影像」還有「聲音」。
老實說,就新聞價值來說(如果我們每天接觸的新聞還有價值的話),我們真的需要知道這麼詳細嗎?對於一般新聞媒體來說,他們在電視的分級制度應該都是普遍級,可是他們的內容呢?新聞局或許在媒體出了嚴重紕漏可以出來糾正、罰錢。但是罰的那些金額,哪家媒體會在乎呢?古人說,知道火有危險,所以被火燒死的人少;以為水柔弱無害,但被水淹死的人卻常有耳聞。新聞內容就像水一樣,每天都不知道有多少人溺在裡面。
如果按照台灣網站分級系統分類說明的內容來看,我這篇引了一些新聞內容,而那些內容很明顯就是「表現強烈之暴力, 18 歲以下者不可觀看」。若按分級制度,這網站就應該屬於限制級。既然我支持他們推行的本意(總不能猜人家是言論控制吧?這好像扯太遠了),我該把自己的網站設定成限制級,因為,這些援引的內容哪裡適合孩子們看呢?
「什麼樣的新聞,就教出什麼樣的未來國民。」
教改失敗與否現在是各說各話,但是你我心裡面大概都很清楚教改的「成果」。如果媒體也依舊不改,那麼從「什麼樣的新聞,就教出什麼樣的未來國民」這句話來說,或許我們現在就可以開始投資大型水果刀。只是萬一賺錢了,真不知道該高興還是該難過?
October 27th, 2005 at 10:43 pm
[…] 網站分級? […]
October 31st, 2005 at 7:22 pm
[…] 這幾天我還正在煩惱是不是該投資大型水果刀時,布丁長輩又抱怨了一篇<誰在乎您的部落格值多少錢?>。老實說,就在前不久,在還沒開始想水果刀這件事情之前,才在和一個學弟討論起台灣學術論文發表的問題。在台灣,不幸讀太多年書的人大概都會發現台灣在國際上發表論文的數量可能是全球排名往前數的,但是論文被引用的次數呢?則據說是倒數第三。套進現在網頁或是網站上面,似乎也有差不多的問題,也就是說發表出來的東西很多,可是能被人引用,真正認為有參考價值的文章卻不多。而那個計算 blog 價值的網頁,從「被引用」這樣的觀點來看,似乎反而從比較可以認真的角度去想是我們如何能構思出讓人覺得有價值的東西? […]
March 25th, 2006 at 9:01 am
October 11th, 2006 at 11:27 am
November 4th, 2006 at 10:53 pm
February 6th, 2007 at 10:36 pm